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书(范本)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14-09-30 17:47) 点击:235 |
根据公司与乙方签订的《担保协议书》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,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,甲、 乙双方经协商,最后协商一致,达成如下协议。 出质人(简称甲方):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(简称乙方):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公司(借款人)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:[ ]的《担保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担保书)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,甲、乙双方经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 第一条 乙方根据担保书,为公司(借款人)向贷款______币____________万元提供担保,贷款期限为,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。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______年。 第二条 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(借款人)______%的股权质押给乙方,作为反担保,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。甲方保证公司(借款人)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,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。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,评估价值为______币______万元。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、有效的处分权,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,并免遭第三人追索。 第四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,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。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。 第五条 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,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,质押期间,甲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质押股权。 第六条 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,致使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。乙方有权以折价条 拍卖条 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,所得价款优先受偿;或经双方协商,由乙方收购上述股权。 第七条 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。 第八条 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,须在签订本协议后,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,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。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,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,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。甲方将记载股份质押登记的股东名册(原件一份)交给乙方。 第九条 本协议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规。如发生纠纷,应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,可向深圳市法院提起诉讼。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公证处留存一份。法律在线咨询 甲方(盖章): 乙方(盖章):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: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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